第四百五十五章 与民争利催商税(第四更)-《带着系统来大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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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又喝几口茶水,他抿着嘴琢磨事情。

    “不行,不能我吃亏,朝廷给的回书已经到了,可以把蓝田县当试点收商税,开始收,去找他们查账。”

    长孙昕为了钱,顾不得其他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他带着他上书后给的回文,去找县令。

    县令看到,让长孙昕给写一个公文,然后盖印,蓝田县开始收商税。

    商税可不仅仅是采石头的,包括了酒店、茶馆。

    只要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,全收,三十税一、二十税一、十税一,不等。

    如采石头的,就属于十税一。

    醉仙居这种,二十税一。

    其他的酒肆、茶馆,三十税一。

    摆摊的不收钱、挑担子卖东西的也不收。

    衙门里的人出去,挨个地方走,告诉一声,从八月一日开始,收税了。

    账需要重新好好记,不然查出来就使劲罚。

    蓝田县的百姓得知情况愕然。

    “收税了,收的是商税,不是人头税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税一多不多?”

    “毛利就多呗,纯利就少,他们按照毛利收。”

    “商家的日子不好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是长孙巡察使要求收的,他一定有考虑。”

    百姓们纷纷议论,看热闹的心态。

    商人们不干了,以前不用交钱,凭什么别处不交,就我们蓝田县交?

    找人,在朝堂上解决,找御史台的人,谁认识?

    七月二十日一早,一大群御史台的御史把长孙昕拿出来说,说他私设名目、与民争利。

    还有说他戕害百姓,会引起地方混乱。

    李隆基听着,不表态,他早知道情况会如此。

    一群臣子啊,与商贾有联系的,自己家作买卖的,家族中有买卖的……

    一旦蓝田县收税,等着没什么事情之后,其他的地方学着收,就收到了他们的头上。

    谁愿意把属于自己的钱交给朝廷?

    问题是不收商税,只收农税,种田的人承受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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