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刚柔不可啊!怎能为其他国家出主意?” 张九龄着急,你是大唐的人。 “九龄你放心,我保证不会坑别人,不然人家还觉得我大唐不够诚信。” 李易拍拍胸脯,咱们大唐不会看着我坑别人而不管。 “哎?”张九龄愣了。 其他人笑了,李隆基都点头认可:“易弟说得对。” “好,应该帮助别人, 小易只赚一点咨询费。”李旦表示行。 坑吧,其他国家敢找小易问政,小易保证拿出来看着没问题的‘好办法’给对方。 “臣等附议。”一群老家伙非常默契。 小兰在旁边几次张嘴,着急要说话,却不敢出声。 “二师娘你要说什么?”青黛小丫头看懂了。 众人看小兰,小兰深吸口气:“我家小娘的意思是, 李郎跟别人签问政的文契,大唐朝廷负责双方的公平性。 别的国家的地位一下子就降了, 他们认同由大唐主持大局, 自己处在被大唐监督的位置上。 一旦双方出现情况,大唐朝廷出手。 李郎主意不好,造成损失,大唐朝廷追求李郎责任。 对方出尔反尔,大唐朝廷追究对方责任。 是别的国家认可、认同的。他们欠李郎的钱不给,大唐追债。” 包括李隆基在内,又一次愣神。 照此说来,大唐朝廷相当于县里的县令,有百姓互相签文书,一方反悔,县令判罚。 别国与李易的文契可以,别国与别国是否亦能让大唐当中间那个人? 即,他们签和约的时候,认同了大唐地位高于他们,大唐对他们关于这个和约有审判权。 李易刚才就说了这个内容,一句话带过。 仔细想来, 不对, 法的问题,即大唐的法律适用于其他国家与国家政权的纠纷。 李易在旁边颔首,对,小兰发现了其中的关系。 他那时有的外贸公司之间签订协议,是适用于日已落帝国的法律。 第(1/3)页